劳动者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劳动者作为自然人的权利类型)

2022年1月6日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FM99.9《城市进行时·政法篇》节目嘉宾: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贤宁律师事务所邱世煌律师,和您一起关注: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之劳动权。

邱世煌

劳动权又称“劳动权利”,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要求提供参加社会劳动的机会和切实保证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历史上劳动者为争取劳动权进行了长期的斗争,迫使一些资产阶级政府通过法律确认劳动权。但由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劳动者的劳动权仍得不到保障。中国《宪法》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髙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实际中,在《宪法》规定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保证。

劳动权作为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相对独立的权利类型,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定性。劳动权是法定权利。劳动权是由《宪法》和《劳动法》所规定、由《劳动法》和《刑法》所保障的权利。

二、综合性。劳动权涉及人权的各个层次,是一种综合权利。人权的内容与人权概念一样,都是一个争议较多的问题。从劳动权的内容构成来看,劳动权涉及了人权的所有层次。

三、双重性。劳动权是生存权,也是发展权。“劳动不仅是公民获得财产的最基本途径,而且是公民实现自我价值和自我完善的基本方式。因此,劳动权是公民生存和发展权中的重要内容。”

劳动权是由一系列权利所构成的权利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种劳动权按照一定的分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发挥出权利系统的合力。从逻辑结构来看,工作权是基础和前提,报酬权和福利权是核心,其他权利是保障。

一、工作权。工作权也可以称为就业权,内容包括工作获得权、自由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

二、报酬权。报酬权即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广义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三种收入形式。

三、休息权。休息权即获得休息和休假时间的权利。休息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权,是确保劳动者得以恢复劳动力,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权利。

四、职业安全权。职业安全权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身安全和健康获得保障,免遭职业伤害的权利。

五、职业培训权。职业培训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训练和教育的权利。

六、民主管理权。民主管理权是劳动者可以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七、团结权。团结权是《宪法》和劳动法确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团结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团结权是指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并保证工会自主运行的权利。

八、社会保障权。作为劳动权的社会保障权是指劳动者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公民的劳动、工作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国家通过各种途径为公民创造劳动就业的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待遇。公民只有正确理解了劳动权才能正确行使此项权利。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在就业时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七项必备条款。除了这七项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决定其他内容。

二、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营私舞弊、违法犯法。如果有这些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被用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或处于试用期阶段,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除此之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三、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者不得以违反劳动权为由拒绝:发生自由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即时抢修的;法律、行政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也要注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应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而不能采用违法的手段,如闹事、冲击用人单位,非法关押、绑架用人单位负责人等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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