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找对象不能找同居过的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为什么找对象不能找同居过的的问题,以下是酷知号的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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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找对象不能找同居过的

男人可以接受女友同居过么?

按现实情况来看,可以接受。
第一,现实中,很多时候你压根不知道对方同居过没有。
第二,有一种情况,女方和男方见过家长,同居过一段时间,都准备结婚了,但是分手了。这个属于正常同居,生活中也很常见。
第三,女方和前任都从外地来到大城市,两人作为外地人,恋爱之后,为了节约成本,合租了,自然同居了。这个在大城市很普遍,别说我所在的南京、杭州了,就是我的家乡河南开封,这样的现象也普遍。
第四,女方和前任同居了,但是没有啪啪啪,还是处女。这种也没什么。
第五,女方频繁换对象,频繁同居,这个就有问题了。
此外,女方如果真的爱你,肯为你付出,心里真的有你,对你好,关心你,疼爱你,想你所想,女方同居过与否真的无所谓。即便是女方同居过,真的要看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棒子打死。
我来举个真实例子。
A女外地人,在南京谈了一年恋爱,自然和当时的同样来自外地的男友B同居了,后来,两人感情不和分手。A女遇到了第二个男友C,还是外地人,C搬到了A女的住处居住。A女也觉得自己的男友在同城,而且单位离得不远,还再租个房子,真的没必要。同居四个月后,C男知道了A曾经同居过,受不了,愤然分手。A女感觉莫名其妙,因为C男此时也没答应和A女结婚,但是却和A女同居了,C男的做法和他的想法完全相悖。A女很生气,和C分手。
后来,A女遇到了男友D,男友D是南京户口,但不是南京人,也是外地来的。他和父母住一起,谈了A之后,自然从家里搬出来,搬到了A的住处。D坦诚交代了他的恋爱史,大学谈了一个,在南通工作时谈了一个,在南京时谈了一个,分了1年了。A则说了她的恋爱史,D表示C太过虚伪,大城市外地情侣相恋,很难有不同居的,光从租房上来讲也是同居利大于弊。于是两人恋爱,一年后结婚,现在孩子出生。
据我观察,在咨询我情感问题的人中,那些口口声声说女方同居过的不找的人,只有极少数真的没找同居的。而在现实中,我身边有两个坚决不找同居过的女孩当女友的,结果看见符合他审美的妹子,同居过什么的早就抛之脑后了,那追求的叫做一个火热。最后一个谈了三年分手了,一个结婚了。
有的人,别天天在知乎上喊着女方有同居史不结婚,而现实里真香。
有的人的女友对他很好,很爱他,真的是将心比心,无微不至,就因为女方有同居史,而且是正常的同居史就放弃女方,那是真的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别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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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天天嚷嚷着同居过的女孩坚决不找的男人,要么找了个有同居史的但是他不知道的女孩结婚了,要么就因为女孩漂亮或者富有,找了个有同居史的女孩结婚。所以说,很多东西都得看现实,嘴上说的一套,但是实际做的又是一套。
这些男人为了现实利益,把自己的脸打肿都行。多讽刺啊!能说到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你能否接受对象有过同居史?为什么?

#你能否接受对象有过同居史# #你会介意另一半有同居史吗#由于当今社会的开放与包容,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较之几千年的传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前性爱是不能说出口的禁忌话题,而今可以非常自然而然地说出口。更有甚者将与多少异性发生过亲密关系,作为可供炫耀的谈资!

性与爱本不是什么坏事,它是作为正常的成年男女,必定会经历的过程,也是生而为人的基本原欲 。它没有必要当作不能提的禁忌,也没有必要成为张口就来的随意。

在二十一世纪如此开放包容的年代里,没必要做一个死守旧观念的老古董,当然也没必要做个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当爱情来临之时,应该勇敢去追求,无论男女。喜欢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喜欢就大胆去追求,不要因为自己的胆小而错失机会,对的人可遇不可求,相遇一场便是前世今生莫大的缘分。

害羞与犹豫容易错失良人,抱憾终身。但,不是说因为喜欢就迫不及待的将自己全身心毫无保留的交付给对方。

当触碰到性时,应该懂得慎重,无论你有多么喜欢对方。要知道爱情时常容易使人冲昏头脑,丧失基本的判断力,做出错误的决定。所以,越是热恋中的男女,越要学会静下心来思考这段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性。

爱情,总是使人盲目。所以,在婚姻与恋爱中时常能听到一方指责另一方说:“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选择和你在一起。”

与其在事后后悔,倒不如在事前保持冷静。因为有些事一旦发生,就无法改变。无论你如何悔恨当初,该发生的的已然发生。后悔无法磨灭事件存在本身这个事实。

所谓的后悔与指责对方,不过是将男女双方两者之间仅存的好感败光,彻底撕破脸皮预备斩断这段濒临破碎的感情。

倘若你发自真心地爱过,那么在一段恋情中投入的时间与精力定然不少。

真诚爱过的情感,大多劳心伤神,因为喜欢一个人与被一个人喜欢都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难的是两情相悦。只不过有人乐在其中,有人迷途知返。

乐在其中一般发生在男女双方在热恋之时,迷途知返一般发生在热情冷却之后。

但,必须清楚的事实是,所有你所认为的甜蜜浪漫爱情故事,终将回归平淡,无一例外!

于是,选择一个对的人的重要性,便由此清晰可见。

对的人是在感情回归平淡之后仍旧能将你紧紧相拥,与你一起重新寻找新的浪漫与激情。而错的人,则是放开你的手,重新去寻找另一段属于自己的的浪漫。

爱情,该有的慎重是,不要过快过早将所有能刺激对方兴奋的浪漫耗光,比如说面对性爱时要保持一定的清醒,切勿被一时的甜言蜜语冲昏头脑,迷失自我。

如若你们能白头偕老,那么很好,早与晚都没有关系,因为这是迟早要发生的事情。但是,你们万一不能一起走到最后呢?你能确定你的另一半能接受你和其他人有过同居的经历吗?

当然肯定有人不在意,也肯定有人在意。

我们都无法预测在今后漫长的岁月里,究竟会发生些什么,也无从得知眼前这人有没有戴着面具。但是,时间能证明一切。

对的人不会在时间的流逝中变得狰狞可怖,而错的人才会如此,即便他在恋爱之初也曾温柔可爱。时间会让对的人得到更好的证明,也会让错的人事迹败露。

倘若,你们能一起走到白头,那么皆大欢喜。

所想要表达的观念只有一个:愿你从一而终,认真且怂。

关于介不介意对象有过同居经历这件事,只有最后陪伴你到老的那个人最清楚。

有些人嘴上不说,但不代表心里毫无芥蒂。隐忍不说,只因爱得深切,不愿再次揭开你已经愈合的伤疤,所以假装不在意,选择与你坚定地走下去。

当然,也会有人全身心地接纳你的一切,包括你的过去,与你一起走向幸福的终点站!

为什么男女朋友最好不要同居呢?

一定要有负担房租的能力。
其实无论什么问题,我的观点始终是,保持独立跟清醒。独立这一点太重要,尤其对恋爱和婚姻关系上。可能是面子薄,蛮不喜欢主动贴在男朋友身上的那种女孩,娇娇滴滴自然惹人怜爱,但可惜我还是喜欢自己给自己托底。
之前悄悄问过不少同居或者同居过的朋友们,你们为什么同居,同居的最大感受是什么。很意外真的,最高票的回答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方便、作个伴、彼此之间有个照应。仅次于此,我的几个朋友说,大城市房租太贵了,找个人还可以A回来。
我觉得AA是没有问题的,毕竟北上广一个月房租好几千,这又不像平常约会吃顿饭那么便宜,找个人对一下能便宜不少钱呢。这点不想再多说了,把饭票、住宿费跟男朋友划等号的女孩,甭管多好看都让我没有好感。
换句话说,他事事掏钱也无妨,但你一定要有经济独立的能力,不然多多少少还是让人有些瞧不上眼的。
我自尊心太强了,吃饭逛街他掏钱无所谓,但住在男朋友家或者他掏钱租的房子里,总给我一种“随时有可能被赶出门”的感觉。不是对感情的不信任,而是我更愿意相信我自己。

同居史真的影响找对象?

其实就看每个人怎么想了,其实现在这个社会早已经把性的问题看的没有从前那么重了,两个人在一起,并且都是成年人,感情到了一定的份上,同居时难免的事情,更何况现在社会压力那么大,两个刚毕业的假如参加工作,收入不高,要是一个人租一套房子,那开销也很大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也加剧了,现在社会上很多年轻人选择同居,其实既然不是处男处女了那和同不同居又有什么区别了,把心态放好,总会有理解的女孩出现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什么找对象不能找同居过的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为什么找对象不能找同居过的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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