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朝的布政司是个什么官,清朝时期的布政司相当与现在的什么职务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布政司: 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2、 巡抚是清代省级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俗称“抚军”。
3、官品为从二品,下辖两司:1.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4、2.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长官为提刑按察使,正三品,掌管一省的司法和驿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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