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镇可以买卖宅基地吗,宅基地能不能卖给同村的

宅基地同村之间买卖合法吗

一、宅基地同村之间买卖合法吗

不合法。土地是不得买卖的,只能买卖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允许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民事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户口不在本村的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1、因为宅基地上的房产虽然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当事人(母亲)的户口不在本村的,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一般来说,不能受让和使用该村的宅基地的,所以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但是不能翻建新房。

3、由于宅基地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村书记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4、如果对相关人员的答复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第九条普通成员资格因下列情形而丧失: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全家迁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未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因城市扩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明晰产权转变为城市社区的;因政府行为、国防建设导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的。

三、户口不在本村能不能申请宅基地

非本村户口的非农或农民,不能申请建房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和非农建设。 农村房屋和城市商品房的唯一区别是:农村房屋是要经过村、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审批建房的,其次申请建房的主体是要在本村户口并没有达到房屋使用面积的农户,一般由家庭户主作为申请建房人。

同镇不同村,生产队是否可以购买外村宅基土地建房?

这种问题要按照法律上面的条文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农村里面有的地方还是可以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那么以后会不会还有这种情况出现呢?其实是每个地方对于这些文件的执行,以及对于这种事情的审核审查不会很严格。但是对于现在来说,慢慢的这种情况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或者想要在农村外村买这些土地来盖房子,已经是逐渐的变得困难。

农村宅基地使用基本法

在农村宅基地的基本使用法则里面,我们能够准确的,并且直观的了解到,在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多半都必须是当地或者农村里面的集体成员,才能够申请宅基地盖房。那么针对于这种去外村购买宅基地来盖房子的情况,或许以前会经常出现这种问题,但是现在在这种文件的严格要求之下,逐渐的紧缩这种情况的时候,那么对于到外村里面购买宅基地盖房子。

这种情况而言会逐渐的减少,并且严厉的打击。因为这种情况一旦缺口放开,这种事情一旦多起来,有的地方则会疯狂的涌入这个地方进行购买,情况可能会导致一个农村里面发展支行,导致很多事情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所以现在对于农村里面要求,在农村里面盖房的基本都是属于农村里面的农民,如果户口不在当地,那么申请的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也不给予办理相关的证件的。

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会有来很麻烦的后果。

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在法律上没有一定的条文能够保护实际的权益。这种情况可能会要追究起来的时候,导致很多的麻烦出现。我们这边呢,就出现了这么一个案例和状况,由于盖房子的是外村的人,他们亲戚在这个农村里面,把这个水田让给他盖房子。

但是在办理这些证件的过程当中,由于法律的条文规定是不允许给办理的,所以他这个房子一只属于空缺证件状态。又是在水田里面盖房子,后来针对于这个房子的调查。属于违章建筑,并且又是在水田里面盖房子,这些水田又是属于永久保护耕地的水田。所以这种情况之下,这个房子就被强拆了,并且拿不到一分的赔偿。这一个麻烦事,在我们这边出现过一个轰动一时,甚至引起了很多人争议争论的问题。所以我们觉得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对于某个地方会出现,我们最好还是尽快的能够希望办理证件。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不建议大家到其他农村里面购买这些宅基地来进行盖房子。

宅基地同村人可以买吗

可以。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共有;2、宅基地的使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仅限于村民自建房屋和其他附属建设,例如村民居住有关的厨房厕所院墙等等;3、我国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每户村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而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4、建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违章建设;5、村民的宅基地是由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同镇可以买卖宅基地吗,宅基地能不能卖给同村的

乡镇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下面为大家解答乡镇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农村房屋买卖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变更登记,故买卖虽完成,但买受人无法获得所有权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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