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属于个人还是游戏公司,我的账号是游戏公司的这点合理吗

腾讯游戏账号是否归玩家所有

腾讯游戏账号不归玩家所有,游戏中的道具、金币等物品所有权归属腾讯。

从法理上讲腾讯还是占据这有利的地位。因为从玩家们注册游戏账号开始,就早已经和腾讯签订下了“各项条款”。只不过那冗长的用户协议并不会有几个玩家去仔细阅读,而且你如果不同意,也无法注册账号。

游戏账号所有权的问题其实早就已经是业界根深蒂固的问题,几乎所有的大厂对此也都是报以一致的态度,当年微软xbox大力推行数字游戏实际上也是将玩家买游戏的概念换成了租游戏的概念。或许不少玩家都不知道,我们从微软商城购买的数字版游戏实际上这个数字游戏的所有权是属于微软的,玩家不允许交易和共享,而实体光盘游戏呢自然不会有这种问题。

在更早以前的1998年,数字版游戏还没推出的时候索尼、卡普空等日本大厂甚至联合起来强行要求玩家禁止要求购买二手实体游戏,还上诉到法院。当然,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无功而返。其实归根结底,厂商们的这些霸王条款本质上来说还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有时候最后受损的还是自己的利益。

2019年的时候,V社就因此在法国吃了大亏,法国消费者保护联盟(UFC)因为Steam游戏无法自由交易的问题,向法院诉讼V社违反了多条欧盟消费者保护条款。结果,V社被判罚18万欧元的罚款,并且要求V社允许玩家们自由提取steam账户中的余额以及交易数字游戏。

只是到了国内因为财大气粗的腾讯几乎垄断了所有的话语权,以至于玩家们对于腾讯的一些所作所为还是看不惯。或许腾讯现在认为已经稳坐了国内甚至全球游戏行业老大的地位已经稳了,可以无需去太多顾虑那些普通玩家的感受,但是游戏行业归根结底玩家还是核心基础,的确腾讯方面也是占理,然而用冰冷的条例让玩家心寒以后,最终也将失去所有的玩家。

游戏账号属于个人还是游戏公司,我的账号是游戏公司的这点合理吗

steam帐号算是个人财产吗?

steam帐号算是个人财产。从Steam订阅者协议的第C节中,明确表示了每位Steam玩家帐号的归属权,包括联系信息、账单信息、账号历史和订阅等,都是严格属于个人私有的。

游戏发行平台steam就明确表示,steam玩家账号的归属权,包括联系信息,账单信息,账号历史和订阅等都严格属于个人私有,关于steam账号的出售以及转让行为是不被允许的。除非经过用户协议批准或者Valve公司特别批准。这条规定毫无疑问是否定了游戏账号继承的可能性。

相关信息

由于互联网虚拟财产一直是之前《继承法》以及《物权法》未充分涉及的一个方面,在缺少法律约束的前提下,网易和腾讯的用户协议都规定,未经游戏厂商许可,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可转让。由于实名制制度,管理方便,知识产权保护。

希望增加游戏流水等诸多原因,游戏账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与初始注册人密切绑定,一副“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架势。自己倾注了大量心血与金钱的账号,最终不能被继承,而是要被厂商回收销号”这件事不仅不符合常人认知,也侵犯了玩家权益。

民法典对游戏账号的规定

1985年,我国颁布实施了《继承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条文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像QQ号、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到底能否继承,都曾引起过巨大的争论。在新编《民法典草案》中,继承法编有了五处重大修改。

一、民法典继承法编:游戏账号能被继承吗

原有《继承法》中,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文物和著作权等合法财产。

《民法典草案》中,统一概括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样一来,合法拥有的Q币、游戏账号、皮肤等网络财产、虚拟货币或许都可以被继承了。

有律师认为,游戏账号能否继承,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财产,如果属于财产,那么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按照通行的理论,游戏账号并非财产,而是一种合同利益,即注册人与游戏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根据这份电子合同的约定注册人可以使用这个账号。以后能否继承,需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合同利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民法典草案》中明确了胎儿的继承权,规定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草案第907条还增加了代位继承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的侄子、外甥也获得了继承权。

三、增加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民法典草案增加了两项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1、隐匿遗嘱: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隐匿遗嘱,情节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2、欺诈胁迫被继承人设立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

四、增加了继承人宽恕制度

民法典草案还增加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如果继承人有明确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五、增加打印、录像等新遗嘱形式, 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

草案认可了遗嘱可以通过打印和录像的形式,但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名年、月、日。录音、录像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上海12万卖游戏账户后恶意找回获刑,游戏账户属于虚拟资产么?

是的,虚拟财产是指虚拟网络本身和存在于网络上的具有财产性质的电磁记录。它是一种可以用现有的衡量标准来衡量价值的新型数字财产,如游戏世界中的游戏账号、游戏币、游戏装备,电子商务中的网店,社交场景中的微信账号、QQ账号、电子邮件等等。

其次是游戏账号确认并保证游戏玩家享有的权益,包括其对游戏角色、游戏装备、游戏虚拟货币等的支配。就像我们申请健身卡一样。每次去健身房都需要出示健身卡进行身份认证,保证了我这个实际支付对价的消费者享有应有的权益。游戏账号实名认证是落实和保障网络实名注册制度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的重要手段。

再者是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数字化的时代,每个人的虚拟财产或者这个虚拟网络世界留下的印记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数字资产应运而生,如电子货币、q币、网络游戏和一些应用软件等。,并且正在不断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成为互联网时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由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具有一定价值或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统称为数字资产。

要知道是玩家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但是账号和虚拟财产是游戏公司的。具体来说,游戏公司并没有说明休眠账号会给服务器带来多大的运营负担,但是对于用户来说,账号删除的后果显而易见。这种条款本质上是服务合同的终止条款,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重大处分。再一定条件下,禁止玩家私下交易是为了游戏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不是为了保护运营商的利益。

原神账号所有权归谁

原神账号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原神游戏里面的账号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不是直接属于个人的。

原神是一款开放世界冒险游戏,原神的玩法建立在米哈游多年累积的雄厚技术基础之上,进而成为玩家的游戏差异化体验,可根据不同场景和环境,结合自身掌握的自然元素之力进行创造性的操作判断。

原神的游戏测评

与同世代的一线大作相比,原神和米哈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项目本身至少让国产游戏行业看到了一丝追逐的光芒 。

游戏整体的可玩性非常值得认可,玩家永远不必担心,在原神的世界里会无事可做,不必担心内容更新的匮乏,在七大国的疆土上,永远会有新的冒险在等待着玩家去发现。

无论你是在搜索食材,飞越山峰,还是与其他玩家联手对抗强大BOSS,这片大陆的每一寸空间都精雕细琢,让你感觉不虚此行。

游戏账号属于个人财产吗?

01 游戏帐号及装备等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对于游戏帐号及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历来颇有争议,因其不具有实物状态,又存在难以评估价值等问题,不少人倾向于认定其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但近几年来,认可其具有财产属性的观点逐渐成为法律界的主流,这在立法和裁判实务领域都有所体现。

1、立法动态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该条属于原则性和试探性规定,因为目前并没有其他任何法律目前指出如何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但至少已经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至于什么是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如何进行保护,目前更多地体现在裁判实务中。

2、裁判实务观点

笔者在裁判文书网检索“游戏账号”、“财产权”,共有近3000篇裁判文书,涉及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多领域,裁判实务一般认可网络虚拟财产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

不少判决书认为 “玩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参与网络游戏,通过升级等个人劳动、购买游戏装备等市场交易获得网络虚拟财产,并通过账号密码实现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占有和处分 ”,可见,由于游戏帐号及装备等具备价值和使用价值双重经济属性,可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全满足财产性质。

02 游戏帐号及装备等财产的所有权人是谁?

既然游戏帐号及装备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那么它的所有权人是谁?是游戏运营方、游戏开发方,还是注册用户?笔者认为,必须结合游戏帐号及装备等财产的取得过程和各主体对其的控制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1、游戏帐号及装备等财产的取得过程

目前绝大部分游戏需要用户使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配合手机号码等进行使用,后续通过玩家充值、升级、强化、抽奖等行为对账号进行改造,即玩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参与网络游戏,通过升级等个人劳动、购买游戏装备等市场交易获得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认为此种情形下,该游戏帐号及装备等应当归属于该注册个人所有。

当然,也不排除某些情形下,由游戏运营公司提供账号供玩家体验、竞技等,此等情况尚需进一步判断所有权归属。

2、对游戏帐号及装备等的控制力上

注册用户与游戏运营方之间形成双方之间成立网络游戏服务合同关系,换言之,注册用户系游戏帐号及装备等的所有权人,而游戏运营方系游戏运营、管理等服务的提供方,它受到双方服务合同的约束,不能擅自对注册用户的游戏帐号及装备等进行删除、回档、更改等操作,反而是注册用户可以选择删除、交易、出借道具、账号等,注册用户比游戏运营方具备更高的控制力。

即使对于游戏的开发方来说,其对游戏的享有的权利体现为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即对整个游戏系统享有特定权利,并非及于账号和装备等道具本身,比如,某玩家账号被盗,绝无可能认为该盗窃行为侵害了游戏开发方的财产权,因为该道具本身并非其所有。

综上可见,一般情况下,注册用户对其名下的游戏帐号及装备等道具享有所有权。

文章来自互联网,只做分享使用。发布者:我爱学习,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uzhihao.com/article/59824.html

(0)
上一篇 2022年12月11日 19:50
下一篇 2022年12月11日 19:5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