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最新规定(刑事律师会见注意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大多数人都是老实本分的工作、生活,所以很少有接触到刑事案件、刑事法律的机会,一旦身边人因为刑事案件被羁押,那么就会立即心慌意乱、茫然失措,要不就是频繁联系公安、看守所,要不就是遍找所谓的“关系”,但是这些往往都起不到什么作用,不是被三言两语推诿,就是被动花了钱还没什么效果。

所以,专业的事还是由专业的人来办比较好。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家属是见不到犯罪嫌疑人的,而律师则有权进行会见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通过会见,律师可以做到: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程序性和实体性的法律帮助。通过与之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对涉嫌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重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

就如本律师曾经接到一个会见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其家属只知道人员因为这个罪名被抓了,知道所谓的受害者亲属态度坚决。家属想赔偿受害者、想试着取得一定谅解,但是都被受害者亲属所拒绝,并称受害者精神已经遭受到了严重伤害,必要严惩犯罪嫌疑人。但是律师会见后,从犯罪嫌疑人口中得到的信息却是对方是自愿与之发生关系,并无任何强迫的行为。律师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是否构成犯罪的重大情况,会见完成后立即首先安抚了家属的情绪,避免其因慌不择路造成其他损失,并就此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反馈工作,最终该人员被无罪释放。

2、可以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使其对犯罪行为有清楚的认识,不至于因为未知,而一直处于恐慌、焦躁的情绪中。

本律师在会见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我这个事会判几年”,这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由于对法律不清楚,对其实施的行为对应的后果不明白,而产生的焦躁情绪。这种情绪长时间不能缓解,势必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和身体造成影响。而律师从专业及经验的角度给予其解答后,这种焦躁反而因为有了结果而得到舒缓,并在此基础上才有经历去考虑从轻、减轻、立功等各方面对其有利的情节因素。

3、律师可以分析出对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有利的因素,并引导其思考对其有利的其他情况,使之在合法的基础上,得到更为准确也较轻的处罚。

就比如,一般人都知道只要自首就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但是自首可不是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前往公安部门进行投案这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律师的专业指导,很可能本来具有的能够被视为自首的其他十多种情况,就在犯罪嫌疑人自己不知道、其家属没重视的影响下,导致最终未能被认定。这样本来可以更轻的判罚结果,就因为不知法、不懂法反而更重了,这损失是何其大啊。

4、律师还可以将系统的法律意见转达给相应办案机关,更能够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等。

经过律师对会见所得信息的整理和分析,在罪名、主观意图、行为轻重、主犯从犯,是否未成年、是否存在教唆、威胁等因素或者有其他有利证据需要调查、证人需要询问、犯罪嫌疑人身体健康及精神状况需要鉴定等多方面情况,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将办案机关未发觉、未重视、或错误的内容进行重点强调,争取更为全面、准确的查明案件,以达到对犯罪嫌疑人更为公正、合法的处罚。

以上仅是律师会见能够达到的效果中的一部分,更多的作用这里不再一一阐述,但也足以可见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会见工作的重要性,律师职业本就是一个体现专业的重要存在,自然也能发挥出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文章来自互联网,只做分享使用。发布者:,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uzhihao.com/article/2528.html

(0)
上一篇 2022年11月15日
下一篇 2022年11月15日

相关推荐